关于举办高校附属医院首届青年医师临床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高校附属医院工会: 为进一步提升各高校附属医院广大青年医师的诊疗水平和业务能力,省教育工会决定举办高校附属医院青年医师临床技能竞赛(以下简称“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青年医师技能竞赛,在各附属医院青年医师队伍中营造一种“学知识、练本领、提能力”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青年医师重视专业技能和临床诊疗能力,达到改善医疗服务,提高人员综合素质,有效保障医疗安全,更好地实现“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 ”的工作目标。 二、参赛对象及要求 (一)参加本次竞赛的选手必须为各高校附属医院从事临床工作的在岗注册医师,工作5年以上(不包括5年),年龄45岁以下(197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二) 各医院选拔推荐3名选手组成1支代表队,参加省青年医师临床技能竞赛决赛。 三、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以技能操作为主,操作考核过程中含有理论答题。竞赛具体内容详见决赛实施方案(见附件2)。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2016年4月1日~20日。各医院要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宣传动员,积极调动广大青年医师参与技能竞赛的热情,在青年医师队伍中营造一种“学知识、练本领、提能力”的浓厚氛围。要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具体竞赛实施方案,落实各项任务。 (二)初赛选拔阶段。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5月20日。各医院要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竞赛活动,选拔3名选手组成1支代表队参加省决赛。 (三)省决赛阶段。拟定决赛时间为2016年6月中旬。 五、奖项设置及奖励 (一)团体奖:设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根据决赛团体综合成绩排名),其余为优秀组织奖,分别颁发奖牌。 (二)单项操作奖:设单项操作奖若干名(根据实际站点设置的操作项目决定),取预赛站点式比赛中每项操作成绩第一名。 (三)个人奖:设个人一等奖1名,取决赛获得团体一等奖代表队的3名选手中,个人预赛综合成绩排第一名的选手,省教育工会将提请省总工会按照综合条件与程序授予“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 称号。设二等奖5名,取决赛获得团体二等奖和团体三等奖各代表队的3名选手中,个人预赛综合成绩排第一名的5名选手,省教育工会将授予“技能操作能手”称号,以上获奖选手均颁发荣誉证书。各医院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临床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人员组成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竞赛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工会。办公室下设竞赛组、评审组、器械场地组、宣传组、会务组。 由蚌医一附院承办决赛赛事。 (二)成立临床竞赛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各参赛医院推荐的和从外省三甲医院聘请的临床知名专家主任医师组成,共计20余名。 每个参赛医院向组委会推荐1名评委人选,要求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临床经验丰富、热爱临床教学工作、具备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称。各医院在5月20日前填报《安徽省教育工会高校附属医院青年医师临床技能竞赛决赛专家评委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报送蚌医一附院工会(联系人:张海洋,0552-3086059;通讯地址:蚌埠市长淮路287号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工会,邮编:233004)。 (三)成立临床竞赛监督委员会。成员由组委会民主推荐,由部分组委会委员、办公室成员和各医院领队组成,负责全程监督赛场竞赛活动。对违反竞赛规则者将予以一定惩戒,情节严重者将取消竞赛资格。 (四)技能竞赛活动全程公开观摩。 七、报名要求和方法 (一)报名要求。每个医院组织1支代表队参加,代表队的组成为:领队(含技术指导)1人、选手3人,5月20日前完成决赛组队及报名工作。 (二)报名方法。各参赛队填写好《安徽省教育工会高校附属医院青年医师临床技能竞赛决赛参赛选手推荐表》(见附件4)及报名表(见附件5),于5月20日前邮寄至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工会,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邮箱:hyang608@163.com)。 报名时请附:电子版领队文字介绍(约300字)及小二寸照片1张,选手文字介绍(约150字)及小二寸照片1张,用于制作参赛手册及宣传资料。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医院要充分认识此次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组织分工,确保竞赛活动顺利进行。要以此次竞赛为抓手,组织广大青年医师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努力造就一支业务精湛的高素质青年医师队伍。 (二)精心组织,认真选拔。各附院务必对照通知要求,规范选拔程序。积极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医师踊跃报名,在普遍开展竞赛的基础上,好中选优,真正把职业道德好、业务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优秀选手选拔出来参加省决赛。 (三)严肃纪律,诚信比赛。各参赛队对于不符合竞赛规定的事宜或有失公平的评判,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可及时向竞赛组委会反映,由竞赛组委会按照程序进行核查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另发通知。 安徽省教育工会 2016年 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