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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4-01

转发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1 15:10:13     

 

 

各科室、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科奖秘〔201696号)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组织推荐工作自即日起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为十三五发展期首个报奖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为我校科技奖励主要的授奖渠道。学校鼓励科技成果的积累与沉淀,兼顾各学科共同进位发展,优先支持发展中学科科技成果申报奖励。 各单位应在切实做好本单位科技成果和科技奖励规划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本年度奖励推荐工作。

二、推荐办法

1. 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类别仍为重大科技成就奖、自然科学类奖、科技进步类奖(含科普项目,占限项指标)、技术合作类奖四类。

2. 根据安徽省奖励办要求,本年度仍采取限额方式推荐。学校将在专家评审基础上,兼顾学科发展,择优推荐优秀成果上报省奖励办。

3. 请各科室及时通知拟报奖的成果完成人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http://cgjl.ahinfo.gov.cn),认真做好报奖项目的网上填报工作。

4. 总体要求:

1)知识产权

申报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应如实填写与本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主要论文专著的详细情况,提供不超过8篇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8篇代表性引文专著目录,并提供以上材料相应的相关原文复印件。同时提供不超过20篇(含8篇代表性论文专著)的论文专著目录。所列论文论著应当于201511日前公开发表。

申报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应如实填写直接支撑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或技术发明成立且已授权的知识产权,与本项目无关或关联不紧密的知识产权不得作为支撑材料列入附件内容。所有知识产权目录不超过10项、核心知识产权不超过5项,并提供这5项核心知识产权相关原文的复印件。项目应当于20151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列入国家或省部以上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2)主要完成人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省科技奖评审;2015年度省科技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推荐2016年度省科技奖;列入主要完成人名单的完成人应实际参与项目研究,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

3)客观评价及应用证明

申报自然科学奖的,客观评价应围绕科学发现点的原创性、科学价值、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度以及推动学科发展的作用进行客观、真实、准确的评价。客观评价的依据载体,主要包括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学术刊物、学术专著和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评价意见,国内外重要科技奖励等,可在附件中提供证明材料。非公开资料(如私人信函等)不能作为评价依据。

申报科技进步奖的,客观评价应围绕科技创新点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效果和对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做出客观、真实、准确评价。客观评价的依据载体,主要包括与国内外相关技术的比较,国家相关部门正式作出的技术检测报告、验收意见、鉴定结论,国内外重要科技奖励,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学术刊物、学术专著和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评价意见等,可在附件中提供证明材料。非公开资料(如私人信函等)不能作为评价依据。同时,提供推广应用证明及经济、社会效益情况材料。填报的应用推广单位不超过15个,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产生的经济效益中,直接经济效益是指报奖完成单位完成该项目新增效益之和,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非项目完成单位所取得的经济效益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均为间接经济效益,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 条件要求:

1)重大科技成就奖:所推荐候选人须为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或者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的人员,应是国家科技二等奖或省科技一等奖第1完成人。

2)自然科学奖:主要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主要作者(或是主要学术思想的提出者)。代表性论文专著仅署省外国外单位的,需提供合作证明;我省学者为非通讯作者的,通讯作者应当提供同意报奖的知情证明;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报奖的,第一完成人应当提供合作关系说明及证明。

3)科技进步奖:主要完成单位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报奖的,第一完成人应当提供合作关系说明并承诺签名,同时提供相关合作证明。

4)技术合作奖:候选人(组织)应是在与安徽科学技术合作中对我省科学技术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的省外、境外人员(组织)。生产、经营、招商引资、贸易往来等不在该奖范围之内。

6. 其他要求:

1)检索报告是自然科学奖项目申报的必备材料,查新报告是科技进步奖项目申报的必备材料。科技查新或检索报告需提供201511日以后的查新或检索结论(科普、技术合作、重大科技成就奖项目除外)。检索、查新机构应是具备国家一级资质的专业机构。

2)科普项目:科普作品应公开出版一年以上,并符合国家《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及《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3)不得推荐的项目:一是争议项目;二是不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必须具备而没有取得相关证明文件的项目;三是2015年度会评通过公示后提出撤销申请的项目;四是形式审查中不具备申报资格条件的项目(参考附件2)。

三、推荐材料要求

(一)推荐书(参考附件34)及主要附件材料要求

1. 推荐书的要求:

请各报奖人登陆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选择申报奖项类别,进行网上注册,并根据填写要求(附件56)认真填报推荐书。推荐书的内容应当完整、规范,文字描述应当准确、客观。多个单位(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数量应严格按照《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填报。推荐书主件的纸质版应为网上填写完成后的下载打印件,系统内电子版与纸质版应完全一致。推荐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证明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

2. 主要附件的要求:

1)电子版附件要求:

自然科学奖附件电子版:代表性论文提交全文,专著提交首页、版权页、文献页及核心内容原文,以PDF文件提交,总数不超过8篇,即每篇论文为1PDF文件。代表性引文论文提交首页、引用页、文献页,专著提交首页、版权页、引用页及文献页,以PDF文件提交,总数不超过8篇,即每篇引文为1PDF文件。其他电子版附件以JPG文件提交,总数不超过20个。所有电子版附件不超过36个。

科技进步奖附件电子版:核心发明专利提交发明专利说明书全文(含摘要页、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以PDF文件提交;查新报告以pdf文件提交;其他电子版附件以JPG文件提交。电子版附件合计不超过45个文件,其中PDF文件不超过6个,JPG文件不超过39个。每个PDF/JPG文件只能包含一个独立内容。

请各报奖人按推荐书所列附件目录顺序将有关附件自行扫描上传。

2)纸质版附件要求:

自然科学奖附件书面版:代表性论文提交首页,专著提交版权页,总数不超过8篇(页);代表性引文专著提交引用页,总数不超过8篇(页);其他附件不超过20页,内容应与电子版附件一致。纸质版总页数不超过36页。

科技进步奖附件书面版:核心知识产权的说明书首页(摘要页)、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证书、植物新品种权证书以及相关论文专著等复印件,总数不超过5页;其他附件不超过40页,内容应与电子版附件一致。纸质版总页数不超过45页。

(二)装订及报送要求

1. 书面推荐材料报送

将下载打印的推荐书与统一编号的主要附件纸质材料按可拆卸方式合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原件1份,彩色复印件2份。合订材料不需另加封面。原件、彩色复印件一律采用A4规格的单面复印件。

2. 推荐材料上传报送时间

我校网上推荐截止日期是2016415日(星期五),书面推荐材料请于2016416日前交至医院科教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及通知详见:http://kjc.ahmu.edu.cn/s/21/t/538/c1/37/info494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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