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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2-25

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5 09:55:07     

 

各位导师、2013级研究生:

为保证2016年上半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工作(工作程序第一步)

1.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学位字〔2011〕3号)文件规定,研究生学院将对本次申请答辩的统招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复制比检测。

2. 请务必于201638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终稿(要求为doc格式,符合学校学位论文撰写要求规定,以“作者姓名-学号-论文题目”方式命名)提交至科教科。科教科将统一报至研究生学院进行复制比监测,研究生学院在四天内反馈检测结果。若复制比≥50%,不予送审;若复制比高于20%且小于50%,则修改论文,修改完成后,进行第二次复制比检测,若第二次仍高于20%,则本次不再送审;若复制比≤20%,导师指导学生修改论文,把关后可进行送审。

3. 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合格者方可进入论文评阅工作,不合格者将根据上述办法进行处理。

二、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工作程序第二步)

1. 上述复制比检测合格者将进入下述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合格者需填写《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确认书》(见附件1),导师是第一责任人并在确认书上签字,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至科教科。

2. 部分被抽选统招硕士(学号尾数为15者,附件2)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研究生院组织的评审本年度将使用网络平台开展。请于2016315前下列电子版材料交至科教科:①学位论文PDF电子版(含综述,删除“附录”、“致谢”等内容)、②《安徽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评价表》word电子版见附件3,第1页由硕士生本人填写,其余由评阅专家填写)、③论文评阅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六)。

其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由医院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论文评阅全部采取双盲评阅方式,不公开送审单位和评阅专家,学位论文及评阅书的任何地方均不得出现作者和导师姓名

4. 根据《关于印发< 安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四项制度的通知》(校学位字〔2015〕14号)和《关于印发< 安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双盲评阅异议处理规定>的通知》(校学位字〔2015〕13号),对评阅结果进行相应处理。此外,有下列情况者,应按要求认真修改:

当有1位评阅人认为所评阅硕士或博士论文为修改后答辩,申请人应按照评审意见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填写“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见附件4),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申请答辩,并应在答辩时提交答辩委员会评议,最终编入培养手册末页。

当所有评阅专家认为硕士或博士论文均为“同意答辩”,但提出了修改意见时,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填写“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经导师签字同意后,可视为通过申请答辩,并最终编入培养手册末页。

三、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工作程序第三步)

1. 统招研究生答辩相关材料(即完整的培养手册20149月版)务必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中心-培养栏目查询下载。

2. 本次论文答辩工作应于20165月中旬之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认真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 上述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工作实施办法、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和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可在研究生学院网站-规章制度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科教科

                             201512月25

 

 
附件1:附件1. 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确认书 点击下载
附件2:附件2. 2016年上半年学位论文评阅被抽选硕士名单 点击下载
附件3:附件3. 安徽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点击下载
附件4:附件4. 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修改说明表 点击下载

上一条:转发学校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下一条:转发关于召开2015年度安徽医科大学科技学术年会暨2016年国家级项目申报动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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