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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安徽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26

关于开展第四届安徽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6 10:02:48

各教研室、导师: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校学位字〔2014〕12号),现开展第四届安徽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范围包括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目前仍在保密期的学位论文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依据《安徽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见附件1)执行。

四、评选名额

本次拟评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5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不超过30篇。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和指导教师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后进行公示、表彰和奖励。

五、材料报送

1.每篇论文对应的《安徽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2)、与原存档论文一致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PDF版、与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扫描成PDF版),需按照推荐表-学位论文-证明材料的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该文件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pdf,如:1545010089-张三.pdf。

2.请于2021年8月30日前发送申报材料至科研部(邮箱:sfykeyanbu@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有关说明

1.参评学位论文,推荐表中的各项成果获得的时间,均应是在攻读学位期间或获得学位后一年内获得,且需正式见刊、公开出版或正式获批。

2.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导师须为通讯作者且知识产权属于安徽医科大学),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他材料均无需提供。

附件:

1.《安徽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

2.安徽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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