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门: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6〕58号)文件要求,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及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推荐和评选工作启动,现将学校组织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学风正派;
2. 在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取得重大发现、重大成果;
3. 不超过45周岁(1971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女性科技工作者。
评选范围不含工程技术领域及涉密领域。奖励人数不超过10名,安徽省科协可推荐候选人3-5名。 (二)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师重教,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2. 从事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研究工作,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 不超过35周岁(1981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女性科技工作者;
4. 目前为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
5. 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该项目须于2017年开始研究,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项目支持人数不超过5名,安徽省科协可推荐候选人1-2名。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每位被推荐人需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不得两个项目同时参与评选。 (二)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推荐人选应为长期在科研工作第一线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成果贡献以在国内完成为主,且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人;“未来女科学家计划”项目推荐人选既要注重目前已承担的科研工作取得的成果及表现出的科研潜力,更要注重拟申请资助项目的创新性。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网络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非学术任(兼)职、非科技类奖项不得填入推荐表相关栏目。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三、推荐材料 (一)拟申报的科研人员请填写《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或《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于2016年7月15日前将纸质版(一式十份)和电子版报医院科教科。 (二)获安徽省科协评选通过、取得推荐资格的候选人,将分配到“候选人注册密码”,并需准备相应电子和纸质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 电子材料
候选人使用“候选人注册密码”注册并登录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nnkxjj.cast.org.cn)进行网络填报。填报中请注意选择拟推荐的类别。网络填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 2.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书面材料
(1)在推荐系统报送成功后,从系统打印《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11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0份,请勿另附封面。 (2)附件材料1套,包括代表性论文(不超过3篇)、主要科技成果目录以及被引用、技术鉴定、知识产权、技术应用、所获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专著(不超过1本)可另附。 (3)非涉密证明。
3. “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书面材料 (1)在推荐系统报送成功后,从系统打印《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表》,一式11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0份,请勿另附封面。
(2)博士生请提供研究生学院出具的在读证明,需写明专业及拟毕业时间;博士后请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及工作协议。
(3)非涉密证明。
纸质版材料必须与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并请于2016年8月5日前报送至医院科教科。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