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歌是医院的重要文化标识,是医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弘扬医院精神、凝聚师生力量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深入挖掘医院文化内涵,增强医院职工的凝聚力与归属感,推动医院全面和谐发展,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现公开征集院歌歌词,详情如下:
一、征集对象
医院全体职工(含离退休职工),以及关心医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时间
从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8日结束。征集结束后,我院将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选。
三、创作要求
1、歌词要紧扣医院发展理念,主题鲜明,富有内涵,反映出医院发展的历史、现状与未来。
2、歌词应具有时代感与现代气息,能够反映行业特点,充分体现我院“明德首善鼎新康民”的院训精神,既要反映医院60多年来创业的历程,又要展现医院职工锐意进取、敢于创新的精神风貌。
3、歌词应具有强烈的感染力,生动活泼、激情澎湃、催人奋进、寓意深远,易于传唱。
4、歌词篇幅不宜过长,要立意深刻,凝练简洁。同时欢迎词曲一并应征的作品。
5、歌词应有歌名,且与歌词内容一致。
6、医院对征集到的作品,将聘请专家进行整理修订,并在广泛征求医院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由医院确定院歌歌词内容。最后修改形成的院歌歌词,将约请作曲家谱曲,同时欢迎广大职工参与谱曲。
四、应征方式
作者可面投,也可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应征。作品需详细写明作者姓名、单位、邮编和电话,可附详细的歌词说明。
1、面投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100号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党委宣传部。
2、邮寄。作品打印、手写均可。
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100号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党委宣传部。邮编:236000,邮寄作品在信封上注明“院歌征集”字样。
3、可发送电子邮件至:aysfyxck@126.com。
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凡在征集截止后2个月内未接到采用通知的,作者可自行处理其作品。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为有奖征集,医院组织业界专家及职工代表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选。评审小组经过讨论审定,确定是否录用。
2、医院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和奖金。作品设一、二、三等奖和纪念奖,获奖奖项如下:
一等奖:1件,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二等奖:2件,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
三等奖:3件,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欢迎医院职工踊跃投稿,同时希望关心、关注与支持医院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赐稿!
六、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必须是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展出。如作品涉及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其他权利而造成的侵权责任,一切损失由应征者承担责任,院方将不再采用其作品,对已发的奖金予以收回,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2、凡入围作品,作者拥有署名权,其著作权归院方所有,医院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同时拥有对作品的注册、印刷、复制、出版、发布等权利,并用于任何需要的场合。
3、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本通知未尽事宜以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解释为准。
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