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0〕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报名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及缴费。
二、网上预报名
1、报名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1日。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所需本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1)网上打印的《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请务必手工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及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医师资格证、护士(师)资格证、技士(师)资格证);
(5)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向医务部和护理部借调,无需个人提供);
(6)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原件(进入本单位工作以后的聘书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提供,原工作单位聘书需个人提供);
(7)《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2);
(8)2020年考试未通过人员(不包括缺考、违纪考生),报考考区、考点、档案号、报考专业、报考级别、毕业学校、学校备注、毕业时间、毕业专业、学位、学制、最高学历、学历证书编号、单位名称、单位所属、单位性质相关信息无变化者,只需上传照片后点击提交报名信息,系统会提示自动确认。在完成自动确认后,需将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交至人力资源部。
(9)如为2020年缺考考生或因补考报名信息变更而系统无法自动确认的考生,需重新提交以上1-7项全部报名材料。
2、提交纸质材料时间:2021年1月6日
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00
因部门工作需要,请报名人员按照上述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谢谢理解。
3、提交纸质材料地点:新院区门诊五楼人力资源部办公室。
四、缴费
1、报名纸质材料原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送至卫健委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后才可进行网上缴费,届时人力资源部也将会发布通知。
2、考生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进行缴费,请牢记本人申报用户名和密码。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6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五、关于报名考试的其他相关事项
1、根据我院《卫生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院人字[2020]3号):“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未有在研课题的情况下,须在报考前三天提交课题申报书一份,且申报的课题需具备一定的新颖性,立项依据查重复制比小于40%。(由科研部统一查重,并以科研部的审核结果为准)”。
请拟报名参加2021年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务必于2020年12月31日前至科研部完成课题申报书提交工作,届时将由科研部进行人员名单审核和查重复制比检测工作。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或查重复制比超出40%的人员,将不予参加2021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将此次未报考记录计入两年期限内。(具体事宜可咨询我院科研部:0551-66330874)
2、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以我院前期上报卫健委人事处备案名单为准。上述享受提前申请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3、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20年12月31日。
4、报名考点请务必选择“委直属”!!!
5、单位所属:省、自治区。
6、单位性质:医疗卫生。
7、网上报考信息填写有误需要修改的,重新进行网上提交后,务必重新打印报名表,确保用于现场确认的申报表信息与报名系统的最终信息一致。否则,会造成验证码不一致,无法现场确认!!!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8、网上报名时考生本人必须同时上传本人近期符合证件照要求的电子照片。
9、报名人员在网上进行系统填报时务必仔细阅读中国卫生人才网《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六、咨询电话
电话:0551-66333488 (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程茜 王梦洁
人力资源部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