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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4-17

各科室、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科奖秘〔2018156号)(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组织推荐工作自即日起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为我校科技奖励主要的授奖渠道。学校鼓励科技成果的积累与沉淀,兼顾各学科共同进位发展,优先支持发展中学科科技成果申报奖励。各单位应在切实做好本单位科技成果和科技奖励规划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本年度奖励推荐工作。

二、推荐办法

1.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类别为重大科技成就奖、自然科学、科学技术进步和技术合作类奖项。

2.根据安徽省奖励办要求,本年度仍采取限额方式推荐。学校将在专家评审基础上,兼顾学科发展,择优推荐优秀成果上报省奖励办。

3.总体要求:

1)知识产权

申报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应如实填写与本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主要论文专著的详细情况,提供不超过8篇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8篇代表性引文专著目录,并提供以上材料相应的相关原文复印件。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711日前公开发表(在线发表时间可作为论文发表时间,但须在论文电子版中有体现,或另附在线发表时间的证明)。

申报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应如实填写直接支撑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或技术发明成立且已授权的知识产权,与本项目无关或关联不紧密的知识产权不得作为支撑材料列入附件内容。所有知识产权目录不超过10项、核心知识产权不超过5项,并提供这5项核心知识产权相关原文的复印件。项目应当于20171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列入国家或省部以上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2)主要完成人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省科技奖评审。2017年度省科技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完成人推荐2018年度省科技奖。列入主要完成人名单的完成人应实际参与项目研究,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

3)客观评价及应用证明

申报自然科学奖的,客观评价应围绕科学发现点的原创性、科学价值、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度以及推动学科发展的作用进行客观、真实、准确评价。填写的评价内容要有客观依据,主要包括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学术刊物(专著)和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评价意见,国内外重要科技奖励等,可在附件中提供证明材料。非公开资料(如私人信函等)不能作为评价依据。

申报科技进步奖的,客观评价应围绕科技创新点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效果和对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做出客观、真实、准确评价。填写的评价意见要有客观依据,主要包括与国内外相关技术的比较,国家相关部门正式作出的技术检测报告、验收意见、鉴定结论,国内外重要科技奖励,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学术刊物、学术专著和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评价意见等,可在附件中提供证明材料。非公开资料(如私人信函等)不能作为评价依据。同时,提供推广应用证明及经济、社会效益情况材料,填报的应用推广单位不超过15个,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科普项目公开出版)一年以上,即201711日以前应用。应用证明格式请参照填报说明(附件2)中模板,且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特殊情况下,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指定人签名并出具书面委托书),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单位)公章,包含经济效益的加盖财务专用章。

4.条件要求:

1)重大科技成就奖:应是国家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科技奖一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2)自然科学奖:主要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主要作者(或是主要学术思想的提出者)。论文专著仅署名国外单位的,不得列为代表性论文专著;论文专著署名同时包含国内、国外单位,且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为国外单位的,须在附件提交国际合作证明;我省学者为非通讯作者的,通讯作者应当提供同意报奖的知情证明;两个及以上完成人联合报奖的,第一完成人应当提供合作关系说明并承诺签名。

3)科技进步奖:主要完成单位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两个及以上完成人联合报奖的,第一完成人应当提供合作关系说明并承诺签名;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报奖的,应提供单位合作证明。列入主要完成人名单的完成人应实际参与项目研究,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

4)技术合作奖:候选人(候选组织)应是在与安徽科学技术合作中对我省科学技术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的境外人员(组织)。生产、经营、招商引资、贸易往来等不在该奖范围之内。

5.其他要求:

1)检索报告是自然科学奖项目申报的必备材料,查新报告是科技进步奖项目申报的必备材料。科技查新或检索报告需提供201711日以后的查新或检索结论(科普项目除外)。检索、查新机构应是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

2)科普项目:科普作品应于201711日之前公开出版,并符合国家《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及《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3)不得推荐的项目:一是争议项目;二是不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必须具备而没有取得相关证明文件的项目;三是2017年度会评通过项目公示后提出撤消申请的,2018年不得再次申报;四是形式审查中不具备申报资格条件的项目。

三、推荐材料要求

(一)推荐书要求:

请各推荐科室于419日前,收集拟报奖项目完成人信息(填写附件3),报医院科研部,获取注册链接,完成激活后登陆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http://cgjl.ahinfo.gov.cn),根据填报说明认真填写推荐书。

推荐书的内容应当完整、规范,文字描述应当准确、客观。多个单位(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数量应严格按照《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填报。推荐书主件的纸质版应为网上填写完成、提交推荐后下载打印。推荐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证明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

(二)主要附件要求:

1.自然科学奖附件:电子版附件合计不超过36个文件,其中必备附件以PDF文件提交,不超过20个,其他附件以JPG文件提交,不超过16个。纸质版必备附件页数因部分内容存在多页情况而不作总数限制,其他附件限16页,具体要求请参见填报说明。

2.科技进步奖附件:电子版附件合计不超过45个文件,其中必备附件以PDF文件提交,不超过22个,其他附件中查新报告以1PDF提交,其它以JPG文件提交,不超过22个。纸质版必备附件页数因部分内容存在多页情况而不作总数限制,其他附件限25页,具体要求请参见填报说明。

(三)装订及报送要求

1.将下载打印的推荐书主件与纸质附件材料按可拆卸方式合订成册,一式贰份,其中原件1份(在封面右上角用铅笔标注为原件),彩色复印件1份。合订材料不需另加封面(推荐书首页即为封面)。原件、彩色复印件一律采用A4规格的单面复印件。

请各推荐单位统一报送,并填写《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提交纸质版(加盖公章)与电子版。

2.推荐材料上传报送时间

因遴选与公示需要,请各推荐科室于51日前将本科室报奖人推荐材料初稿一份报送至科技产业处。

学校网上审核截止日期2018514日,书面推荐材料接收截止日期是201852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本年度奖励申报系统为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新开发首次启用的系统,请参照系统使用手册(附件5)进行使用,系统联系人:徐芳,0551-65370016;姚宁广,0551-65370067

学校通知及附件下载http://kjc.ahmu.edu.cn/2018/0416/c659a57087/page.htm

特此通知。



上一条:转发学校关于对2018年“转化医学研究生培养改革试点项目”结对导师进行遴选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学校关于转发《四川医院管理和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发布2018年度研究项目指南暨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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