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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存量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18

关于开展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存量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8 09:20:04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函[2021]375号)工作安排,现开展存量论文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全院对以“安徽医科大学第附属医院”为署名单位发表的中英文科技论文进行全面自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参与作者均需进行自查),并重点对2016年1月1日以来投稿、发表的科技论文完成自行逐篇对照检查。

二、自查内容

科技文献的通讯作者与第一作者要对照科技文献,全面检视文献相关研究的伦理审查利益冲突、原始数据及保存地、发表过程、作者署名、基金标注等情况。参与署名的作者,要对照科技文献全面梳理本人对文章的贡献、署名过程等。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已经发表和投稿的科技文献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医学科研人员要根据现行有效的科研活动准则,对问题论文及时采取勘误、撤稿或其他相应学术处理措施,并立即向所在科室(部门)及医院科研处报告。

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科学研究行为准则与规范的行为,包括:

(一)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或项目申请书;

(二)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篡改研究数据、图表、结论、检测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

(三)买卖、代写论文或项目申请书,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

(四)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方式或采取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科研活动审批,获取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

(五)违反科研伦理规范;

(六)违反奖励、专利等研究成果署名及论文发表规范;

(七)其他科研失信行为。

三、工作要求

1、各科室(部门)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认真开展存量论文自查工作。医院将对自查范围内的论文和出版的著作等成果进行抽查,对于在自查过程中没有发现,被上级主管部门、医院等查出的学术不端行为,医院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具体检查步骤:医院组织全院职工本着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总结,若发现故意隐瞒、包庇等行为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个人自查:全院人员需认真填写《安徽医科大学第附属医院医学科研人员论文自查表》(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第附属医院个人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安徽医科大学第附属医院科研论文自查统计表》(附件3),并于10月14日前报送所属科室(部门)。

2)科室核查:各科室负责人需汇总《安徽医科大学第附属医院科研论文自查统计表》(附件3),并认真填报《科室(部门)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自查报告》(附件4)、签订《科室(部门)科研诚信建设责任书》(附件5)。

3)医院抽查:医院将对全院各科室(部门)自查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总结,同时组织专家对各科室(部门)的部分论文进行抽查核验,对疑似存在学术不规范情况的学术论文进行汇总上报,并及时开展相关调查处理。

3、材料上报截止时间:请以科室(部门)为单位,将“附件材料1、2、3、4、5”纸质版1份于10月18中午12点前报送至医院科研,电子版请发送至sfykeyanbu@163.com

医院科研 联系电话:66330874

科研

2021年109


附件: 附件1-6.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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