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各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批复
时间: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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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字【2016】23号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安徽医科大学基层组织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院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各党支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期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各党支部委员会上报的选举结果,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各党支部的换届选举结果,具体如下:
第一党支部
书记:夏先明
组织委员:徐咏梅
纪检委员:秦艳
宣传委员:唐梦
青年委员:田婉露
统战委员:夏先明(兼)
第二党支部
书记:唐宝龙
组织委员:钱�
纪检委员、统战委员:修杨
宣传委员:李鑫
青年委员:史莉莉
第三党支部
书记:袁笑
纪检委员、宣传委员、青年委员:耿广勇
组织委员、统战委员:何红
第四党支部
书记:马广文
组织委员、纪检委员:王彩芳
宣传委员、青年委员:邬薇薇
统战委员:马广文(兼)
第五党支部
书记:李光远
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叶青
宣传委员、青年委员:马云霞
统战委员:李光远(兼)
第六党支部
书记:陆丽
组织委员:张磊(药剂科)
纪检委员、统战委员:傅蔷
宣传委员:姚莎
青年委员:周慧
第七党支部
书记:刘伟
组织委员、纪检委员:成祖群
宣传委员、青年委员:李来斌
统战委员:刘伟(兼)
第八党支部
书记:张德桂
组织委员:赵雪
纪检委员、统战委员:张世梅
宣传委员:束军
青年委员:张磊(医务科)
第九党支部
书记:王健
组织委员、青年委员:吴晓珍
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王天文
统战委员:王健(兼)
第十党支部
书记:张会
组织委员:吴珊
纪检委员:吴明月
宣传委员:宋远洁
青年委员:刘珍
统战委员:张会(兼)
第十一党支部
书记:韩静兰
组织委员、纪检委员:郑作祥
宣传委员:郝鸣皋
第十二党支部
书记:孙福英
副书记:尹维孝
组织委员:刘晓霞
纪检委员、统战委员:胡素娟
宣传委员:曹岚
第十三党支部
书记:李燕
组织委员:刘静华
纪检委员:王学忠
宣传委员:田晨美
统战委员:戴民
特此批复。
中共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委员会
2016
年10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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