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字〔2015〕6号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关于修订《安医大四附院医德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院党字〔2015〕1号)文件精神,经个人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和各党支部审核、通过社会评价和医院考评领导组评审,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我院2014年度医德考评结果如下:
一、 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的个人(排名不分先后):
何俊童 陈开伟 吴 超 潘 婷 何春林 陈美茜
王 青 刘晓庆(医) 吕达平 杨 莹 彭 菁
代楠楠 刘丁丁 王 娟 秦 艳 高思兰 胡凯风
何 莹 高乾梅 聂国庆 夏本跃 朱黎敏 阮海玲
徐咏梅 刘晓庆(护) 黄业芝 刘 莉 张妙景
朱朝光 朱婷婷 徐 丽 胡媛平 姚 莎 王木杉
李红东 梁 陵 张 颖 宇 芬 卢艳丽 崔慧慧
丁大珍 刘丽光 黄 斐 尹 勇 汪本菊 王彩芳
王红仙 王克勤 邬薇薇 张 会 张 倩 江 洁
杨冰冰 凌 文 丁云凤 栗娜娜 陈 秀 徐晓玲
张建萍 汪跃峰 王宝庆 曹雪梅 胡兴华 何伟军
吴晓珍 程 茜 胡毓青 储 婷 邹建淮 朱 伟
陈文龙 候冰冰 张 燕 张 芳 高 莉 周琴琴
任德华 陈 敏 刘 伟 李来斌 刘 佳 董慧燕
李 明 成祖群 李 璐 门万琪
二、其余参加医德考评人员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特此通知。
二○一五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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