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字〔2014〕2号
各部门、各科室:
经院党委研究决定聘任:
唐宝龙同志心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主任;
吕达平同志神经内科副主任,免去神经内科临时负责人职务;
夏先明同志消化内科副主任,免去消化内分泌科临时负责人职务;
王艳燕同志内分泌科副主任;
王彬同志肿瘤科副主任;
袁笑同志普外科主任;
马广文同志骨科主任;
李红武同志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副主任,免去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临时负责人职务;
李光远同志泌尿外科副主任,免去泌尿外科临时负责人职务;
单家根同志眼科副主任,免去眼科临时负责人职务;
郑晓青同志药剂科副主任(主持工作);
周维民同志口腔科副主任;
张东鸣同志中医科(中医外科)副主任;
刘伟同志放射科副主任(主持工作);
时志城同志功能科副主任;
陈建民同志检验科主任;
束军同志中心实验室主任;
夏承柯同志预防保健科(社区医疗科)主任,免去防保科临时负责人职务。
以上同志聘期三年。
臧文建同志不再担任药剂科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