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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关于《进一步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3-03-12
 

院党字〔20135

   

各党支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和部署,根据党字〔2013〕3《安徽医科大学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精神,经院党委研究,现就我院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简会议活动

1、规范主办部门。会议实行归口管理,全院性会议党群系统的由党委工作部统一管理协调,行政性会议由院长办公室统一管理协调。业务部门召开的会议要报院长办公室,列入医院一周安排。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原则上每一至二周召开一次,紧急会议须经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党委工作部或院长办公室组织召开。会议宣传由主办部门负责,党委工作部审核发布。

2、严格审批程序。医院党政领导的会议活动由党委工作部和院长办公室分别负责安排,涉及多个班子领导成员参加的会议由党委工作部或院长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各类会议的承办部门须提前一周将会议方案报党委工作部或院长办公室,以便统筹安排。

3、精简会议数量。按照“能少则少,能短则短,能并则并,能简则简”的原则,对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对能合并召开的会,一律合并召开;对能以文件、电话、短信等方式安排部署工作的,不再召开会议。

4、提高会议效率。医院召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或其他专题会议,主汇报人发言要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分钟;其他与会人员发言应直陈观点,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凡提交会议审议或讨论的议题,会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协商沟通,方可上会。

5、明确参会人员。医院党委和行政召开的会议,原则上开到各党支部、各职能部门。除医院主要党政领导召集的会议、法定会议和临时重要会议外,其他会议一般由分管院领导和相关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确需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须报经党委工作部、院长办公室,并请示主要领导批准,纳入医院一周工作安排。

6、固定会议时间。本着便于开展工作、方便对外交流的原则,医院主要会议时间调整为:原则上周一上午,医院党政工作协调会,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周一下午医院周会;院领导、支部书记、职能部门负责人、科主任、护士长要根据上述时间,对各自工作作适当调整。其他部门党团活动和传达周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部门会议自行安排。

7、严格请假制度。凡医院党委和行政召开的会议,各党支部、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安排人员参会,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安排其他人员代为参加的,应在会前报党委工作部或院长办公室备案,重要会议需经医院主要党政领导批准。

8、严肃会议纪律。严格考勤制度,按时开会,实行签到制,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到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未履行请假手续又没及时说明原因的,按缺席会议论处。会议期间,要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开会场的,要报经会议主持人同意。

9、严明惩罚措施。无故缺席一次者,由会议组织部门提醒;无故缺席两次者,由纪委、党委工作部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会议考勤结果与医院党政管理干部、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护士长选聘,职称职务晋升、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活动紧密挂钩。

二、简化接待工作

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院领导在院内参加会议,不安排宴请。确因需要的,一律安排自助餐或工作简餐,不喝酒,不上高档菜肴。院党政主要领导赴院外调研,随行人员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本着热情、对等、节约的原则进行,不用高档菜肴酒水,减少陪同及陪餐人数,严格控制招待标准,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格遵守车辆配备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现行审批制度,从严控制经费预算规模。推进“三公经费”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
、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一般不得到院外召开工作会议,严禁到高档宾馆开会。如确需在院外召开的,必须经医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批准。未按程序审批的各类会议活动,财务部门不得核拨经费。在外出差、开会严格执行学校关于住宿、伙食和交通补助管理制度,不得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与会议以外无关的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或土特产等。工作会议会场布置要简朴得体,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制作背景板、不摆放水果和香烟。工作会议除统一发放的文件、材料外,不得再发放各种参考材料、宣传材料、画册、文具等。学术活动除特殊情况外参照工作会议有关标准。医院重大会议、重要典礼仪式力求庄重大方,也要注意节俭。
   
国内公务考察要坚持务实有效、厉行节约,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目的的公务考察活动。考察返院后,要向医院党委、行政提交考察报告。
    
各部门负责人特别是院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监督。在参加民主生活会时,把贯彻执行本规定情况作为党性分析材料的重要内容。各部门、科室要严格落实好各项规定要求。

三、加强调查研究。院领导要围绕发展主题,结合分管工作,每年深入科室开展1次专题调研活动,虚心听取意见,了解真实情况,研究解决难题,探讨医院发展良策。每次调研活动要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

四、完善联系制度。院领导要经常深入分管部门和联系支部,倾听医护员工群众意见,每年参加联系支部组织生活会不少于1次,召开座谈会不少于1次,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要尽快协调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五、改进新闻报道。大力推行“短、实、新”文风,院领导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根据工作需要确需报道的新闻要精简务实,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尽可能地刊播简短消息或标题新闻。

六、坚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严格教育、从严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

七、狠抓工作落实。 各职能部门要对医院党委、行政的决策和部署要认真贯彻落实。对临床一线反映的问题实施限时办结制,一般性问题1天内答复。对需要多部门协调才能解决的问题,由牵头部门的分管院领导负责协调解决。

1、各党支部、各部门要针对本规定,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注重实效。医院各级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转变作风,带头精简会议,注重解决实际问题。院纪委要对本《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确保医院改进工作作风取得实效。

2、本通知由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此前印发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实施办法为准;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二○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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