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管理办法》及《安徽医科大学科技项目结题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的要求,现对已到期的校科研基金项目进行结题,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含批准延期)校科研基金项目。
二、结题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交《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或2)及有关附件材料(包括含项目编号的论文复印件及其它重要证明材料等)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于2023年9月28日前统一报医院门诊五楼科研部,同时结题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647953052@qq.com(电子版以姓名命名)。
三、其它要求:
1.请各各项目负责人按照文件规定,对照项目预期目标,审核项目执行情况。
2.根据加快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的要求,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经费预算执行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3.请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的结题工作,学校会将结题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推荐上报的重要参考依据。
4.原则上不允许结题项目的延期,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结题的,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科技产业处审批,已延期项目不可再次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