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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3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2-27

各学科教研室、导师: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质量及导师指导水平的重要途径。为规范研究生开题报告制度,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暂行规定》(研字〔2023〕66号)要求,现将2023级研究生开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人员

全体2023级统招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开题时间及要求

各学科教研室、导师负责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开题工作。请务必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对于不能按时开题的个别学生请提交延期开题申请(一般可延期半年),导师、培养单位签字盖章,交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备案。

三、学位论文开题要求

1.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专家不少于3人,均应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生导师。

2.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专家不少于5人,均应是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生导师,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

3.研究生导师应参加其所指导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会,但不参与评分。

4.开题报告论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报告内容应于论证会正式召开前一周以海报形式或网上公布。

5.开题时间和人员确定后,研究生应提前一周将开题报告书送专家审阅,有关表格请自行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各类别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手册(2023年7月版)-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6.开题时,每位专家听完汇报后,应在《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分表》(见附件1)上单独打分签字,秘书汇总每位专家的打分表后,计算单项及总分的平均分后填入上述空白评分表中,并请全体专家签字,形成一张评分最终表。总分≥75分为合格,低于此分数需重新开题。

7.上述一张评分最终表原件需交给学生本人以便装订到培养手册中,复印件应交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科教管理部门备案,后期作为评审奖学金的开题成绩分依据。

8.开题评分最终表如无参与专家本人当场签名则视为无效,如有作假,将取消成绩,并严肃处理。

四、系统填报

开题结束后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里录入开题信息,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具体操作步骤为:学生登录系统→学位→开题报告信息录入,依次录入各项内容(系统中开题报告附件需上传培养手册中的“开题报告书”,含专家手签开题评分最终表),期间可多次修改保存,确定无误后先保存后提交,提交后经导师、学科教研室、培养单位依次审核(三级审核),则开题报告内容及成绩固定不可更改。

开题报告成绩将直接对接到综合测评,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填报提交的,则开题分数为0且取消该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资格。

附件1: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分表

附件2:各专业开题的时间地点汇总表

附件3: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暂行规定

 

上一条:关于拟推荐2024年安徽省优秀毕业生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推荐2023年度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最美导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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