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教研室:
根据(校研字〔2021〕87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学团队的评选工作已启动,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研究生导师及导学团队主体导师须完整指导过我校一届以上(含一届,下同)研究生且现有在读研究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盲审未通过的;本人(导师组成员)及指导的研究生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在专业培养、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稳定等方面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导师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原则上2019年“优秀研究生导师”荣誉获得者本次不再参评。校领导不作为导师组成员(含带头人)参评优秀导学团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导师
1.承担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效果好。
2.近两年来学术型导师有国家级课题,指导的研究生有SCI论文发表。
3.近两年来所指导的研究生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奖励(获得国家级荣誉奖励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奖励不含学业奖学金)
(二)优秀导学团队
1.学术水平应在省内同行中具有明显优势,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有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科研条件。
2.在研究生培养、团队文化建设等方面有所建树,形成一定可推广的经验。
三、评选名额
第四附属医院优秀导师1名;学校优秀导学团队不超过6个。
请按照文件要求(通知、附件等材料已挂在医院网站)做好申报工作,并务必于2021年10月27日前将相关申报及支撑材料报医院科研部,邮箱:sfykeyanb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