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精神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
“申请-考核”制在所有博士生招生专业中实行。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申请者须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申请者须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4.申请者如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需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申请者如报考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脱产学习,不转户口、不调档案、不转组织关系、不安排住宿。奖助政策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5.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考试成绩不低于 425 分);
(2)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3)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作者,下同)发表 SCI(含EI、 SSCI,下同)收录期刊学术论文一篇;
(4)托福(TOEFL)、雅思(IELTS)、 GRE、 WSK、国家英语专业四级等成绩达到一定水平,经导师、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作为英语水平的证明;
6.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申请非全日制的考生原则上要求近 5 年以第一作者发表 SCI 收录期刊学术论文一篇;申请全日制的考生如已获硕士学位满5年(计算截止时间考生录取为博士生入学报到当天),原则上要求以第一作者发表 SCI 收录期刊学术论文一篇,类型一般应为论著。获得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三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或 PCT(国际合作)专利证书(排名前三位)等,可作为申请的优先条件。
三、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将以下申请材料寄送至所报考培养单位审核:
(1)《报考登记表》一份(网报后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研究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3)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须审核原件),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
(4)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5)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 CET-6 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SCI文章复印件等), 须审核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如有);
(8)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不少于 1000 字);
(9)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其中一名应为博士生导师;
(10)体检表、政审表;
四、考核形式
1.我院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即远程通过互联网视频面试,使用腾讯会议平台,使用指南另行通知。
2.面试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各考核选拔小组具体实施,满分为100分。面试考查申请人政治表现、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主要考核申请人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外语听说等能力。同时通过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申请人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
3.面试成绩由两部分组成:
专业面试(80%):首先由申请人以PPT形式作学业报告,考核选拔小组成员主要以提问、申请人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对申请人进行面试,注重考察申请人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
学业报告PPT应包含以下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拟报考的专业和导师信息;
(2)学习和工作经历,包括硕士阶段导师姓名;
(3)硕士阶段成绩,包括英语四/六级成绩;
(4)所取得的学术成果简介;
(5)博士期间的简要研究计划;
(6)其他获奖以及公益活动等。
综合能力考核(20%):考核选拔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英语水平、获奖证书等补充材料当场评分。
4.面试安排和组织程序
医院在正式面试前会组织远程复试模拟培训,请保持与医院管理人员保持联系通畅。所有参加复试的申请人须在远程面试当天留充足时间,备好一台电脑,以及一部智能手机。保持网络流畅。
(三)公示。经学院考核选拔小组考核,将所有参加复试申请人的复试成绩等情况在我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录取排序规则
1.申请人面试得分
考核选拔小组成员依据申请人专业面试表现以及综合测评当场记名评分,小组所有成员记名评分的平均分作为申请人的最终得分。
2.按学科根据招生计划、面试得分高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申请人,不予录取:
(1)复试面试得分低于60分的。
(2)政审不合格的。
(3)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4)网络远程面试时有违规行为的。
(5)学校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