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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先进集体、十佳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的通知

时间:2024-07-16

为庆祝第40个教师节,进一步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展示我校教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根据学校文件《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先进集体、十佳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的通知》(人干字〔2024〕46号)的要求,开展我院先进集体、十佳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评选类别

拟评选先进集体、十佳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十佳教师从优秀教师中推荐。

二、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条件

参评对象2023年院优秀教研室为单位,推荐集体成立5年及以上(截止申报当年9月,下同),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团队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纪律严明,坚定维护学校利益,具有较强的团队凝聚力、竞争力和执行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团队教学、科研、管理业绩显著。

3.团队成员锐意进取、敬业好学、业务精湛,工作中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求真务实,将最新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切实为师生医护员工办实事办好事。

4.强化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坚持“课程思政”,深化推进学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无教学事故,无实验安全事故等,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

5.在上级部门各项检查及学校重大活动中,团队表现积极,业绩突出。

6.集体内个人近2年无教学事故、学术不端、师德考核不合格、违法违纪等不适合推荐的情形。

)十佳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基本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坚守“四个相统一”。

2.事迹突出感人,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师生员工认可度高。来校工作2年及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表彰1次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含荣誉称号,下同)。已获得教师节表彰的人员,2年内不再重复推荐。(如2024年申报者,2022年和2023年未获得同类表彰,以此类推。)

3.有特殊贡献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4.近5年无教学事故、学术不端、师德考核不合格、违法违纪等不适合推荐的情形。

(三)优秀教师

参评对象为医院已聘任的临床教师(附件1),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具有教师资格证近2年年均承担本科理论教学工作量高于所在教研室平均水平年均承担理论课教学工作量不低于5学时,教学质量测评合格以上;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四)优秀教育工作者

参评对象为医院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者,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学生管理、后勤保障、校园安全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2.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

(五)十佳临床教师

参评对象为医院已聘任的临床教师,在优秀教师评选的基础上,来校工作5年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

1.师德高尚。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热爱学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有典型的事迹,有一定知名度,群众公认,社会反映良好。

2.深受学生爱戴。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热爱德育工作,注重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科学性,在育人方面有突出的成绩。

3.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甘于奉献,敢于担当,积极承担单位公共事务,积极参与社会志愿和公益服务,勇于承担学校急难险重任务,在学校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

4.在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突出业绩的,在同等条件下,近5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在人才培养方面,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提升,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以上比赛等奖励。

在教育教学方面,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教学任务饱满,能用自己的良好风范教育、感染和影响学生,近5年年均承担本科理论课教学工作量高于所在教研室平均水平,取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教学竞赛奖等奖励。

在科学研究方面,勤于钻研专业知识、业务精湛,成果丰硕,勇于创新和实践、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表彰;或培养青年教师业绩突出。

在社会服务方面,乐于奉献、业绩突出,受到当地有关部门和服务对象好评,获得厅局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研究成果成功转化,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奖励标准

1.先进集体:10000元/集体

2.十佳临床教师:5000元/人。

3.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2000元/人。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1.按照评选条件,各教研室民主择优推荐十佳临床教师、优秀教师或优秀工作者。为保证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教研室务必于2024年7月18日下班前将电子版申报表、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6)发送至sfyjiaoxue@163.com,纸质版申报表签字盖章送至教学管理部。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特此通知。

教学管理部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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