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第40个教师节,进一步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展示我校教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根据学校文件《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先进集体、十佳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的通知》(人干字〔2024〕46号)的要求,开展我院先进集体、十佳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评选类别
拟评选先进集体、十佳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十佳教师从优秀教师中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参评对象以2023年院优秀教研室为单位,推荐集体成立5年及以上(截止申报当年9月,下同),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团队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纪律严明,坚定维护学校利益,具有较强的团队凝聚力、竞争力和执行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团队教学、科研、管理业绩显著。
3.团队成员锐意进取、敬业好学、业务精湛,工作中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求真务实,将最新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切实为师生医护员工办实事办好事。
4.强化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坚持“课程思政”,深化推进学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无教学事故,无实验安全事故等,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
5.在上级部门各项检查及学校重大活动中,团队表现积极,业绩突出。
6.集体内个人近2年无教学事故、学术不端、师德考核不合格、违法违纪等不适合推荐的情形。
(二)十佳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基本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坚守“四个相统一”。
2.事迹突出感人,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师生员工认可度高。来校工作2年及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表彰1次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含荣誉称号,下同)。已获得教师节表彰的人员,2年内不再重复推荐。(如2024年申报者,2022年和2023年未获得同类表彰,以此类推。)
3.有特殊贡献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4.近5年无教学事故、学术不端、师德考核不合格、违法违纪等不适合推荐的情形。
(三)优秀教师
参评对象为医院已聘任的临床教师(附件1),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具有教师资格证,近2年年均承担本科理论教学工作量高于所在教研室平均水平,年均承担理论课教学工作量不低于5学时,教学质量测评合格以上;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四)优秀教育工作者
参评对象为医院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者,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学生管理、后勤保障、校园安全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2.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
(五)十佳临床教师
参评对象为医院已聘任的临床教师,在优秀教师评选的基础上,来校工作5年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
1.师德高尚。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热爱学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有典型的事迹,有一定知名度,群众公认,社会反映良好。
2.深受学生爱戴。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热爱德育工作,注重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科学性,在育人方面有突出的成绩。
3.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甘于奉献,敢于担当,积极承担单位公共事务,积极参与社会志愿和公益服务,勇于承担学校急难险重任务,在学校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
4.在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突出业绩的,在同等条件下,近5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在人才培养方面,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提升,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以上比赛等奖励。
在教育教学方面,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教学任务饱满,能用自己的良好风范教育、感染和影响学生,近5年年均承担本科理论课教学工作量高于所在教研室平均水平,取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教学竞赛奖等奖励。
在科学研究方面,勤于钻研专业知识、业务精湛,成果丰硕,勇于创新和实践、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表彰;或培养青年教师业绩突出。
在社会服务方面,乐于奉献、业绩突出,受到当地有关部门和服务对象好评,获得厅局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研究成果成功转化,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奖励标准
1.先进集体:10000元/集体
2.十佳临床教师:5000元/人。
3.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2000元/人。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1.按照评选条件,各教研室民主择优推荐十佳临床教师、优秀教师或优秀工作者。为保证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教研室务必于2024年7月18日下班前将电子版申报表、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6)发送至sfyjiaoxue@163.com,纸质版申报表签字盖章送至教学管理部。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特此通知。
教学管理部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