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省卫健委《关于调整省级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成员的通知》(皖卫传[2022]386号),现将我院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须在职在岗,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服从评审委员会工作安排;
(三)专业技术水平高,业务工作能力强,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一定权威性和知名度;
(四)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政策,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身体健康,热心职称评审工作,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自始至终参加评审工作,熟悉计算机操作,适应网上评审工作要求;
(六)取得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含3年),年龄在60周岁以下,年限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工作要求
1.坚持推荐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个人申报,择优推荐。推荐人选要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德才兼备。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发生医疗事故未满3年的个人一律不得推荐。
2.申报人员于9月14日前将《评委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2)、《评委会专家库成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aydsfyrsk@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茜 王梦洁
联系方式:0551-66333488(人力资源部)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