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度校聘副研究员申报及2018年校聘副研究员续聘考核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开展我院2022年度校聘副研究员申报工作。同时,对2018年校聘副研究员即将到期未取得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开展续聘考核工作。
现将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拟申报2022年度校聘副研究员人员及参加2018年校聘副研究员续聘考核人员于2022年6月8日前将所需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报2022年度校聘副研究员
申报条件、聘任程序和聘期待遇按照《安徽医科大学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受聘校聘副研究员职务暂行办法》(校人字〔2017〕9号)执行(附件6),请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表》(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附件2)。
2.提供1篇本专业较高水平的综述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3.提供目前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最高学位认证报告、科研业绩等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
4.提供SCI论文的检索验证报告。
论文分类按教育厅皖教人〔2016〕1号文件附表1划分(附件7),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含文章分区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
5. 《校聘副研究员申报人员汇总表》(电子版1份,附件3)。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安徽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度校聘副研究员申报及2018年校聘副研究员续聘考核工作的通知》(人干字〔2022〕39号)(附件1)。
二、2018年校聘副研究员续聘考核
续聘考核按照《安徽医科大学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受聘校聘副研究员职务暂行办法》(校人字〔2017〕9号)执行(附件6),请考核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研究员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附件4)。
2.《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研究员岗位聘期考核一览表》(电子版1份,附件5)。
3.提供聘期内教学、科研业绩等支撑材料复印件。
4.提供二类以上论文的检索验证报告。
论文分类按教育厅皖教人〔2016〕1号文件附表1划分(附件7),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同上)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
具体考核要求详见安徽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度校聘副研究员申报及2018年校聘副研究员续聘考核工作的通知》(人干字〔2022〕39号)(附件1)。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程茜 王梦洁
联系电话:0551-66333488(人力资源部)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