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新技术新项目
认定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新技术新项目认定办法》业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医科大学
2014年11月14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新技术新项目认定办法
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是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医院内涵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激励我校医务人员钻研新技术的积极性,在医院形成重视临床医疗、重视转化医学的良好局面,同时进一步完善我校直属附属医院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工作,学校每年开展运用于临床的新技术、新项目评审认定。为使认定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 认定范围
安徽医科大学各直属附属医院临床、护理、医技科室新技术新项目。
二、认定新技术、新项目类别
(一)国际先进:指引领学科发展方向,位于世界发展前列的技术项目;
(二)国内领先:指代表学科近年和未来发展方向,能够大力促进学科发展,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技术项目;
(三)省内领先:指在省内部分医院已经开展,但仍处于领先地位的技术项目;
(四)院内空白:指本学科成熟的、在省内部分医院已经开展而本院尚未开展的技术项目。
三、评审依据
(一)《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申报表》,包括新技术新项目名称、技术项目介绍、技术要点、先进性分析、完成情况、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等内容,见附件1。
(二)《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病例一览表》,见附件2。原则要求当年开展病例数:国际先进项目≥2例,国内领先项目≥5例,省内领先项目≥10例,院内空白项目≥20例;或三年内累计开展病例数:国际先进项目≥5例,国内领先项目≥15例,省内领先项目≥30例,院内空白项目≥60例。评审专家根据新技术新项目意义和难度系数可以适当调整。
(三)代表性病历2份,可复印。
以上材料一式5份。
四、认定程序、方法
(一)医院初审
申报人将经过准入的新技术、新项目如实填写《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申报表》,并组织好相关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各附属医院医务管理部门,由医务管理部门组织院内专家进行初审,合格后报医院管理处。
院内空白项目由各医院自评。
(二)专家评审
医院管理处组织国内相关学科专家以函审或会评方式进行评审。
按照学科分类把《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评审材料分别寄送3-5名该学科领域专家函审,函审专家将评审结果填写在《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新技术新项目评审表》。为体现评审严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双盲法进行。
结合实际情况,部分新技术新项目采取会评方式。
(三)公示与复核
考核结果在安徽医科大学医院管理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由医院管理处另行组织专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
(四)校长办公会审议认定。
五、评审结果的运用
(一)作为医院年度绩效目标考核的依据;
(二)对通过认定的新技术新项目给予最低以下奖励:
国际先进项目,奖励6万元;
国内领先项目,奖励5万元;
省内领先项目,奖励2万元;
院内空白项目,奖励0.5万元。
奖金由新技术新项目所在附属医院支付。
(三)通过评审的新技术新项目,可以作为评奖评优、职称晋升的加分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为体现评选严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若申报项目负责人系评审专家,应在项目评审时实行回避制度。
申报者为我校直属附属医院在岗职工,不受职称、学历、工作年限限制,均可申报。
各直属附属医院及评审专家要严肃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评审资料,严禁利用评审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评审客观公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三年之内不准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