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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服务承诺内容

时间:2016-01-14

医疗机构服务承诺内容

发布时间:2016-01-14 16:54:30     

 
  

序号

承诺服务内容

1

医院服务人员要着装规范,挂牌上岗,文明用语,微笑服务,有问必答,杜绝“生、冷、硬、顶”行为。 

2

门急诊就医标志醒目,设有导诊和分诊人员,为病人提供咨询服务。门急诊提供轮椅、担架、开水等便民服务。 

3

门急诊各服务窗口准时开启。 

4

挂号、收费要唱收唱付,药房发药窗口人员应详细核对处方并向病人说明注意事项。

5

门诊实行主要医疗服务项目和常用药品价格公示制,并向病人提供药品明细清单。 

6

门急诊实行首院、首科、首诊医生负责制,首诊医生须耐心、细致诊治病人。 

7

医院实行24小时急诊,院内急会诊时会诊医生必须及时到位。 

8

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对大型检查和使用贵重药品应事先向患者或家属说明。 

9

输液室整洁明亮,通风良好,秩序井然,一人一椅。

10

后勤及设备保障人员在水、电、气等服务设施发生故障后,应及时到达现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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