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委,省直有关医疗单位,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科教秘〔2015〕183号),2016年我省继续组织开展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统一招收工作。为保证招收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2016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招收实施相关工作,并为培训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 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委科教处联系。 联系电话:0551-62998587,62998565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4月2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6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招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科教秘〔2015〕183号),2016年我省继续组织开展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统一招收工作。为保证招收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收计划 2016年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招收1490人,其中全科专业300人(订单定向生指令计划150人)、儿科专业200人、精神科专业40人、妇产科专业122人、公共卫生专业20人,其他临床与口腔专业658人、中医和中医全科专业150人(中医全科订单定向生指令计划50人),七类计划不得调剂使用。 《2016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计划表》见附件1,其中《订单定向生全科专业规范化培训招收计划表》见附件2。 二、招收对象 (一)基本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即可) 1.已或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招收对象来源 招收对象分为单位委派培训对象(以下称:单位人)和社会化人员(以下称:社会人)两种,以单位人为主。 (三)报考条件和要求 1.以基本条件1为报考条件的人员,必须是2012年及以后毕业(包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初级或无职称人员,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医师报考资格。2011年及以前毕业的初级或无职称人员,可报考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龄不得超过36周岁。 2.以基本条件2为报考条件的人员,必须是年龄不超过30周岁的初级或无职称人员,全科专业报考年龄可放宽至36周岁。 3.具有医学类专业本科学历的科学学位研究生,以本科学历申请参加培训;非医学类专业本科学历的科学学位研究生,不得申请参加培训。 4.在读专业学位、科学学位研究生均不属于本次招收计划范围。 5.报考专业类别(临床、口腔、中医)应与所学专业类别一致。 6.单位人填报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与现从事临床岗位或所在单位拟安排从事的临床岗位一致,填报志愿时,专业(基地)志愿限报1个,基地(医院)志愿限报3个。 7.社会人结合自身实际填报志愿,专业(基地)志愿限报3个,基地(医院)志愿限报3个。 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委派培训对象原则上仅限于报考全科专业,中心乡镇卫生院委派培训对象亦可报考内科专业。 9.单位人须征得委派单位同意才能予以报考,提供的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方可进行资格审核。 10.2016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毕业生必须以单位人方式统一报考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招收程序 招收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进行。 (一)考试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住院医师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网址:ahzyysgp.ahwjw.gov.cn)进行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9:00-5月12日16:00。 (二)资格审核 2016年5月13日-5月15日,报考人员到第一志愿基地医院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2016年5月16日-5月18日,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基地医院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现场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1.打印并签名、盖章的《2016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考试报名表》(报名完成后,从平台直接打印)一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 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在读院校学籍证明材料;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交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准考证打印 2016年5月20日9:00-5月27日16:00,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登录安徽省住院医师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录取 本次考试方式为医学综合笔试,全省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5月28日上午9:00-11:00,考试类别分为临床、口腔、中医三类。 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原则,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志愿优先确定录取培训对象。如基地医院或相应专业未完成招收计划,将从服从调剂人员中进行调剂录取,优先满足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及公共卫生等急需紧缺专业需求。 (五)公示报到 招收工作结束后,省卫生计生委将及时向社会公示招收结果,公示结束后确定录取人员(即培训对象)名单。 7月上旬,培训对象到相应培训基地医院报到。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由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附件3),培训对象培训结束后必须返回原单位工作,培训基地不得留用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由培训基地与培训对象签订培训协议(附件4),档案放在培训基地指定的人才交流中心,培训结束后,培训对象自主择业。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明,同时向培训基地医院请假,并在报到后顺延相应培训时间;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 7月中旬,培训对象进入培训基地接受培训,培训时间自7月份起算,并作为享受有关财政补助的依据。 具体通知及相关附件下载见: http://www.ahwjw.gov.cn/kjjy/zyyspx201604/8ddcd6a172eb42afb64ad3ba63f1a15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