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08号)、《安徽医科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方案(二期)》(校教字〔2015〕7号)文件要求,现在全校内开展2016年度高等学校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今年校级项目与省级项目对接,按照统一格式申报。请各科室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申报指南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已于前期申报完成,不在此次申报之列。委托项目将根据教学实际另行安排。
各类型项目具体申报条件与要求参见《项目申报指南》。在研未完成项目的牵头人(主持人)不得申报同类型项目。有两次以上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不合格或者未总结成果、没有申报教学成果奖者,此次不得申报教学研究类项目。其他类项目出现违规使用经费、经费使用不合理以及逾期经费出现经费使用问题者此次不得申报。
各科室按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于违背相关文件规定和通知要求的项目视为审查不合格,将不予参加项目评审。并于9月13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2份)报送至科教科,电子版发至sfyjiaoxue@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科教科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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