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科室: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年度最具影响力十佳论文评选办法》(校科字〔2012〕29号),为总结我校2016年度高水平科技论文成果,表彰本年度在科技论文发表领域为我校科技竞争力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现正式启动“安徽医科大学2016年度最具影响力十佳论文”提名推荐和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名论文条件
1. 论文发表时间为
2015年
11月
1日
至
2016年
10月
31日
;
2. 以全文文献形式刊载,以安徽医科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的“JCR期刊分区报告”(以校图书馆检索信息为准)1区、2区的论文(原则上应为Article)具备提名资格;
3. 同一责任作者论文提名、表彰限1篇。
二、评选过程
1. 各院(系)、所(中心)、重点实验室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论文进行上报。
2. 科技产业处将对提名论文进行资格审查。
3. 校学术委员会对提名论文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4. 获奖论文将在2016年度安徽医科大学科技学术年会上予以表彰。
三、材料要求
请于2016年11月20日前将提名论文简表(附件1)、论文全文、检索证明材料(包含刊载时间、JCR分区、最新即2015年度影响因子、责任作者、单位等信息)、提名论文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各1份上报至科教科。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年度十佳科技新星评选办法》(校科字〔2012〕28号),为表彰和奖励2016年度我校科技工作中涌现出的业绩突出、学风正派、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科技人员,现正式启动“安徽医科大学2016年度十佳科技新星”提名推荐和评选工作,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名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二)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已经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 作为主要参加人(前3名)承担“973”、“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安徽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1项以上;
2.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三大奖)主要完成人(前7名),获得省部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三等奖第1完成人;
3.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015年
11月
1日
至
2016年
10月
31日
发表的《SCI》、《SSCI》期刊收录的学术论文累计影响因子≥5分;
4. 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效突出,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以上符合条件业绩应以安徽医科大学为第一依托单位/完成单位/作者单位。
(三)学校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科技工作者,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科技工作者。
(四)往年获奖者再次申报不得使用之前获奖所用成果。
二、材料要求
1. 个人推荐表1份(附件3)和电子版。
2. 相关证明材料1份(推荐表中所列业绩均应提供证明材料,如科技项目、论文、成果及科技奖励、专利等,并请注明是否以安徽医科大学为责任/完成单位),纸质版。
3. 推荐提名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
请将个人推荐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1册。
以上材料请于2016年11月20日前上报至科教科。
三、其他
安徽医科大学年度十佳科技新星评选旨在全校树立青年科技人才的典型,激发青年科技人才投身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单位应该在推荐工作中贯彻、弘扬务实求真的科学精神,做好提名候选人推荐工作,授奖后如发现获奖者有学术不端问题存在,一经查实,将收回奖励,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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