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因工作需要,现对以下医用耗材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且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按照下述要求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分为8个标包,本次招标采购为其中第01、02、04、05、06、07、08包具体采购需求如下: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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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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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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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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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光输液器、注射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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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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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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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避光输液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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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针(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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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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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避光输液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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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针(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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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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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避光延长管(输液用避光延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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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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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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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针接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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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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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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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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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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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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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动脉采血器(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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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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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输液接头(无针输液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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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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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肝素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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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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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输液三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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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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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输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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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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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输氧面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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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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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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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输氧面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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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儿童、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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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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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麻醉面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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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儿童、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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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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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气囊(配储氧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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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儿童、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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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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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文丘里吸氧面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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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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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避光输液器(不带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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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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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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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避光注射器(50ml,带针、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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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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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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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预充式导管冲洗器(1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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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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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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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鼻罩、面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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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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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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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呼吸机鼻罩(无创呼吸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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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儿童、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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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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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呼吸机面罩(无创呼吸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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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儿童、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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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拥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供货的产品制造商或由产品制造商授权的经销/代理商;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的,还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若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必须取得生产厂家中国销售公司或中国总(或区域)代理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正式授权代理文件;
5、产品制造商与其唯一指定产品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产品制造商与其唯一指定产品代理商应答均无效;同一个代理商不得代理多个品牌或同一品牌多个型号产品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该代理商所有应答无效;
6、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网站截图,时间以记录发布时间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任何一条均判定为资格条件不合格,投标无效。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72号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食堂二楼)。
3、联系人:费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887050
四、报名携带材料
报名时请携带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委托书等。以上材料中,企业法人委托书应为原件;其他材料为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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