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皖办发【2017】59号《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授权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牵头负责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经专业组、高评会评审,江子丰等103名同志通过2018年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自主评审。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至2018年11月29日(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申报者所在附属医院人事部门或监察部门提出。
一附院人事部门:0551-62922845
一附院监察部门:0551-62923758
二附院人事部门:0551-63869627
二附院监察部门:0551-63869620
四附院人事部门:0551-66333488
四附院监察部门:0551- 66332199
口腔医院人事部门:0551-65172126
口腔医院监察部门:0551-65161184
巢湖医院人事部门:0551-82324242
巢湖医院监察部门:0551-82313101
阜阳医院人事部门:0558-2200559
阜阳医院监察部门:0558-2200562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自主评审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