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现将安徽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度校聘副教授申报及续聘考核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人员于10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人力资源部,逾期不予受理。
人力资源部
2019年10月11日
关于做好2019年度校聘副教授
申报及续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我校对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调动高层次人才积极性,使新进高层次人才在教学、科研等岗位上安心工作,经学校研究,启动2019年度校聘副教授申报工作。同时对聘任到期未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开展续聘考核工作。
一、2019年度校聘副教授申报工作
(一)校聘副教授申报对象
取得博士学位、未申请过校聘副教授职务的来(返)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校聘副教授申报条件、聘任程序和聘期待遇
申报条件、聘任程序和聘期待遇按照《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字〔2018〕8号)执行(详见附件5)。
考核形式:申报人通过PPT汇报本人学习经历和学习期间取得的科研业绩(主持或参与的课题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时间不超过5分钟;并现场进行15分钟的PPT教学试讲(教学试讲应为本专业的内容,同时撰写一个课时的教学试讲教案)。
(三)申报材料
1.提供《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任职资格申报表》1份(附件1);
2.提供1个课时教学试讲教案1份;
3.提供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科研业绩等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
4.提供二类以上论文的检索验证报告(论文分类按教育厅皖教人〔2016〕1号文件附表1划分,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
5.提供校聘副教授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电子和纸质各1份。
二、校聘副教授聘期考核及续聘工作
(一)考核对象
根据校人字〔2018〕8号文件精神,此次考核对象为2016年校本部及附属医院受聘校聘副教授岗位期满未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考核内容与形式
1.考核对象填写《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附件3)、《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岗位聘期考核一览表》(附件4,所在单位汇总);
2.提供聘期内教学、科研业绩等支撑材料复印件,业绩认定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31日;
3.提供二类以上论文的检索验证报告(论文分类按教育厅皖教人〔2016〕1号文件附表1划分,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同上)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
(三)考核与续聘
1.学校召开校聘副教授岗位聘期考核及聘任工作组会议,审查并提出续聘意见;
2.校长办公会审定;
3.公示;
4.聘任。
三、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
校聘副教授岗位申报及续聘考核工作关系全校新进教师切身利益,关系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各单位务必加强领导,积极做好宣传服务工作。
各申报人员要注重教学基本功的培养,切实加强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对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教学能力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推荐评审。
材料报送时间:2019年10月25日前,各基层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汇总报校人事处,相关表格见附件。
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进行校聘副教授科研和教学能力答辩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沐鹏锟 联系电话:0551-65161026。
特此通知。
附件:1.校聘副教授任职资格申报表
2.校聘副教授申报人员汇总表
3.校聘副教授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
4.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岗位聘期考核一览表
5.《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字〔2018〕8号)
安徽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