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门:
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开展2021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人员范围
符合《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卫人发〔2019〕153号)文件要求,拟于2021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
二、免试人员范围
(一)2020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超过60分通过的人员。
(二)援派期内的援藏援疆人员。
(三)援派期内的援外人员;援派期超过1年以上的援外医疗队员,自援派之日起3年内。
(四)派驻期内的“百医驻村”和“千医下乡”人员。
(五)未享受其他绿色通道政策优惠,且申报同系列高级职称的疫情防治一线医务人员。
三、考试时间、地点
2021年7月3-4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试室安排见考生个人准考证。
四、考试效用
考试合格人员方可申报2021年度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理论考试超过合格标准线者成绩2年有效(含评审当年)。其余降分通过者成绩当年有效。
五、考试内容
(一)考试范围
1.专业知识(本专业理论知识、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2.学科新进展(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3.专业实践能力(本专业常见病、疑难病例的诊治/常规任务、应急情况的分析处理)。
(二)考试专业
开考专业98个,具体专业目录附后。报考专业应与拟申报评审专业一致。
(三)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正高题型包含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副高题型包含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不同题型之间不可回退,共用题干单选题和案例分析题答题过程也不可逆。
六、考试的组织实施
考试命题、组卷和阅卷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承担。
七、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请申报人员按规定时间要求将材料交至医院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前往省卫健委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且一律不予补报。
(一)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4月28日至5月11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在线填写《2021年度安徽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报名表》,考点务必勾选“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单位名称填写:“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核对无误后进行网上提交,每次修改报名信息提交后均会形成新的验证条形码,因此《报名表》一经打印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后,个人不得私自修改报名信息,由此造成验证码错误,导致现场确认失败,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报考人员须于5月10日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医院人力资源部,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统一前往省卫健委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材料者,将不能参加2021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
1、《2021年度安徽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报名表》(报名系统生成后打印,填写手机号码并签字确认);
2、参评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本专业的证书,博士不够申报年限的请提交硕士证书);
3、执业医师(护士)证书原件(报考专业必须与注册范围一致,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向医务部、护理部借调);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5、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原件(由医院统一出具,原单位聘书需自己提供);
6、继续教育证书原件(由教学管理部统一办理总验证,报名者需提前联系教学管理部核验);
7、送审论文原件(SCI论文需提供论文全文和检索报告证明);其中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均可作为成果申报参评。
8、临床公卫医生到农村(基层)服务材料原件;
9、考试费100元/人。
(三)考生可于考试前5天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试内容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解释,侧重专业实践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
(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考试阅卷工作,考后4周公布合格人员名单。考试采取人机对话形式,电脑自动评判成绩,阅卷过程无人工登分和累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不受理考生查卷申请。
(三)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http://www.21wecan.com)进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软件熟悉教学操作。
(四)2021年当年不符合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者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五)申报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聘用年限、学历(学位)证及执业资格注册的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论文、支援基层等,不作为2021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联系人:程茜 王梦洁
咨询电话:66333488
人力资源部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