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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字(2009)129号文件 关于开展科级干部第一轮竞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12-25

关于开展科级干部第一轮竞聘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安医大党委党字[200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切实做好我院科级干部竞聘工作,使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经安徽医科大学党委批准,医院党委研究决定,自2009年12月25日起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科级干部竞聘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科级干部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2、《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竞聘科级干部岗位、职数及岗位申报补充条件》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科级干部 竞聘 通知

中共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12月25日印发

拟稿人:陈丽 校对人:陈晓辉

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科级干部第一轮竞聘工作

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做好我院科级干部竞聘工作,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安徽医科大学党字(200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 本次科级干部竞聘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以“优化机构、转换机制、提高效能”为目标,以“统筹规划,按需设岗,专兼结合,竞聘择优”为指针,进一步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营造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为全面实现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服务社会、争创三甲,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三条 科级干部竞聘工作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第四条 本次竞聘岗位和参加人员范围:

本次竞聘在本院内进行,所有在册在编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聘。

本次党政管理工作竞聘岗位及职数如下:

一、党务及群团工作岗位和职数

1、党委工作部副主任(专职)1人;2、监察审计室(与纪委合署办公)副主任(专职)1人。

二、行政工作岗位和职数

1、办公室主任(专职)1人、副主任(专职)1人;2、人事科科长(专职)1人;3、医务科(质控办、院感办)副科长2人(兼职1人);4、科教科副科长(兼职)1人;5、门诊部(预防保健)副主任(专职)1人;6、护理部主任(专职)1人、副主任(专职)1人;7、医保办主任(专职)1人;8、信息科科长(专职)1人;9、总务办副主任(专职)1人;10、保卫科(安全消防)副科长(专职)1人;11、物资设备科副主任(专职)1人。

三、临床医技科室竞聘岗位及职数第二批启动时公布。

第二章 聘、任条件和资格

第五条 聘、任用的干部应当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

聘、任用的科级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院党委、行政决议,有全局观念,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3、具有从事相关工作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本职工作程序和有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文字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能较好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4、具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强,勇于开拓创新,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

(一)申报正科级干部职位至少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正科级以上干部。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且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2007年12月25日前任职)的现任副科级干部。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且任科级及相关职务人员。

4)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本科毕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人员;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三年以上人员。

(二)申报副科级干部职位至少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副科级以上干部。

2)具有研究生学历且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大专文化程度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中专(含高中)以下文化程度七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第六条 担任党群团组织领导职务的,除具备规定资格外,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及有关群团组织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七条 参加竞聘者近三年年度考核等级必须在合格以上。

第八条 身体健康。

第九条 除上述条件和资格外,竞聘人员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补充任职条件,岗位补充任职条件另行规定(附后)。

第三章 聘、任程序

第十条 本轮竞聘工作由院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竞聘工作按照正科级、副科级分级聘任,分步实施。基本程序如下:

(一)公布职位、职数、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二)报名。报名时间:竞聘正科级岗位于2009年12月25日至2009年12月29日18:00报名;竞聘副科级岗位待竞聘正科级岗位完成后报名,报名时间另定。报名地点:院人事科。报名参加竞聘的人员,自愿填报竞聘职位,可只报1个志愿,也可兼报1个其它志愿。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个人报名均需填写《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科级干部竞聘报名表》,并在规定时间内送交表格,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在报名过程中,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9前及次日18:00点前调整所报职位。

(三)资格审查。 由院党委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

(四)述职演讲、测评和民主推荐。根据不同职位的具体情况,在不同范围内进行。

(五)院党委根据个人志愿、述职演讲、测评、民主推荐和工作需要等情况,研究决定每个岗位1-2人作为入选人选。

(六)考察和确定拟聘人选。对于涉及提拔的干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在考察的基础上由院党委讨论决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

(八)聘任。院党委指派专人进行谈话。办理聘(任)用手续。聘期均为二年,自下文之日算起。

按规定需要上报上级审批的干部,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章 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 有关干部回避、免职、辞职、降职等规定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次自愿不参加竞聘的,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院党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其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安排相应工作,保留原职级待遇(临床医技岗位除外):

1、男年满55周岁(1954年12月25日以前出生)。

2、女年满55周岁(1954年12月25日以前出生)副高以上职称。

3、女年满50岁(1959年12月25日前出生)、干部身份、中级以下职称。

第十三条 本次应竞聘岗位的科级干部,如果不参加竞争上岗,视为自动放弃,将不再担任原任职务。

第十四条 本次申报人数不足2人的岗位,由党委研究决定任用人选;申报人员中无合适人选的,院党委可以研究决定任用其他人选,或暂时空岗,待条件成熟时再另行任用。

第十五条 参加竞聘人员根据所聘岗位享受相应待遇。参加竞聘未能竞聘上岗,能够服从组织安排者,可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工作;参加竞聘未能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安排者,或不愿参加竞聘者,免去现职,转入人事科待岗管理。

第十六条 在聘任期间,确因工作需要,院党委可以适时对干部进行个别调整。

第五章 纪律和要求

第十七条 本次科级干部竞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和要求:

(一)广大干部要从事业出发,从大局出发,正确对待和积极参与竞聘工作。对违反竞聘有关规定,或不服从党委安排的,视不同情节给予处理。

(二)在具体实施竞聘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有条不紊,坚持原则,自觉抵制和反对违背党的原则和规定,破坏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

(三) 在测评、推荐、考察工作中,参加竞聘人员严禁进行串联拉票和诬陷诽谤他人等活动;参加考察人员要做到公道正派,不徇私情。凡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决定聘任干部不搞临时动议,不能个人说了算。如果原人选被否定,应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重新提出人选。聘任干部的决定在公布之前需要复议的,必须经党委超过半数以上成员提出方可进行。

(五)任何人不得外传或向当事人透露酝酿讨论干部聘任情况。凡违反规定的,认真追查,严肃处理。

(六)在领导干部聘任决定公布之前,所有干部都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保证医院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国有资产不流失。

(七)成立干部竞聘工作督查组,负责对竞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确保竞聘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实施方案中,除另有注明外,任职、工作时间及学历、学位、职称取得时间均截止至2009年12月25日;竞聘工作从2009年12月25日开始。

第十九条 本实施方案仅适用于本次竞聘工作,由院党委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医大第四附属医院竞聘科级干部岗位、职数及岗位申报补充条件

序号

竞聘部门

竞 聘 岗 位

职 数

岗 位 补 充 条 件

1

党委工作部

副主任

(专职)

1

中共党员,本科以上学历,熟悉党务工作规律,组织协调能力较强,政治理论和文字水平高,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原则,党性强,公道正派,廉洁奉公。

2

监察审计室

副主任

(专职)

1

中共党员,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了解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党性强,廉洁奉公。

3

办公室

主任

(专职)

1

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行政管理工作规律,全局观念、服务意识和综合协调能力强,文字水平较高,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副主任

(专职)

1

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行政管理工作规律,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4

人 事 科

科长

(专职)

1

中共党员,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人事管理工作规律,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具有丰富的人事管理经验,有较高的政策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强,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熟悉老干部政策和离退休工作。

5

医务科

副科长

(1名兼职)

2

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熟悉医疗管理、质量控制和院内感染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序号

竞聘部门

竞 聘 岗 位

职 数

岗 位 补 充 条 件

6

科教科

副科长

(兼职)

1

本科以上学历,熟悉科教管理工作规律,热心科教管理工作,医学知识扎实,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强,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7

护理部

主任

(专职)

1

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熟悉护理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副主任

(专职)

1

大专以上学历,熟悉护理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服务意识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8

门诊部(含预防保健科)

副主任

(专职)

1

中级以上职称,大专以上学历,熟悉门诊、预防、保健管理工作,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强,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9

医保办

主任

(专职)

1

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医保管理政策,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强,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廉洁奉公。

10

信息科

科长

(专职)

1

本科以上学历,掌握全院信息、了解病案、统计、图书工作,计算机网络系统维护及管理,服务意识强,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11

总务办

副主任

(专职)

1

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后勤物业管理工作规律,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强。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廉洁奉公。

12

保卫科

副科长

(专职)

1

中共党员,熟悉保卫工作规律,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熟悉社情,依法办事,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坚持原则,敢于管理,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13

物资设备科

副主任

(专职)

1

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熟悉采购、物资管理工作,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公道正派,廉洁奉公。

上一条:院党字(2009)125号文件 成立科级干部第一轮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下一条:院纪字[2009]131号 关于严明科级干部竞聘工作纪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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