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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积极开展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学习

时间:2010-03-01

卫生部颁布的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于2010年3月1日正式施行。2010年2月26日下午我院组织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对新规范和医疗核心制度进行学习。

呼吸和心血管内科主任唐宝龙副主任医师对新病历书写规范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指出了新旧病历规范的异同点及病历书写的注意事项,内容丰富而详实。

医务科副科长李光远对首诊负责制、三级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等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作了详细的讲解和具体要求。强调了全院医务人员必须按照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书写病历,强调了落实核心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院领导进一步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监督力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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